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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综述(下)

(5)坚持电力工业改革方向,实施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推进农村水电体制改革。1997年水利部提出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以来,各地坚持电力工业改革方向,反对和打破垄断,积极按照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的要求实施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以推进农村水电改革发展。截至2003年全国先后组建了四川、重庆、吉林、广西、新疆、湖南、浙江、云南、青海、湖北、河南、广东、贵州、福建、山西、陕西、辽宁、安徽、河北等19家以资产为纽带的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四川水电集团公司可控资产规模200亿元,其它有的拥有权益资产数十亿元。新疆、青海、湖南、广西、重庆、安徽、河北、四川水电集团公司被省级政府明确为水利水电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这1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都是本省(区、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项目法人。四川、重庆、广西、吉林、云南、湖南、青海、湖北、广东等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还作为水利系统农网改造资金的承贷主体,负责本省(区、市)自发自管县的农网改造,有的还继续作为水利系统城网改造资金承贷主体负责城网改造。全国还组建了70多家跨县的地区性水电集团公司。

目前,全国水利系统已有新疆汇通水利,四川乐山电力、明星电力、岷江水电、西昌电力,重庆三峡水利、乌江电力、涪陵水电,福建闽东电力,浙江钱江水利,广西桂东水电,河南xxxx、安徽水利共13家公司实现了上市,在我国股市上形成了业绩稳健的中小水电板块。2001年水利部水电局在杭州举办“’01水利水电板块论坛”。水利部副部长陈雷致信祝贺,这是全国水利系统首次举行的行业“板块论坛”,旨在打水利旗帜,树水利雄风,加快农村水电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农村水电上市公司,带动农村水电资产重组和组织结构优化,促进农村水电行业加快改革发展。

通过实践、学习和调研,坚持电力工业改革方向,积极提出“推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政策建议,基本被国家采纳,列入国务院2002年5号文件。如:“以小水电自发自供为主的供电区,要加强电网建设,适时实行厂网分开”、“国家电力公司以外供电企业的资产关系维持现状”、“允许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新机制”、“对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输配分开”等。国务院2002年5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农村水电行业认真学习贯彻5号文件。湖南出台了重大政策,加大改革力度,加紧做实做强做大省级水电集团公司;甘肃、四川、湖南、吉林、云南、湖北、贵州、广西、福建、山西、安徽等许多省(区)向政府和经济综合部门提出加快电力体制改改革和搞好农村水电体制改革的建议,得到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各地按照电力工业配电端改革的要求,坚持地方独立配电公司方向,积极积推进农村水电供电区的体制改革,促进全国电力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

(6)以水能资源统一管理为重点,以农村水电现代化建设为龙头,开创农村水电行业管理新局面。

一是推进水能资源统一管理。《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能是水量作功的结果,水能资源是水资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兴办水电企业要进行水能资源论证,实行水能开发许可制度和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国有水能资源使用权的有效实现形式。首先加强水能资源统一管理理论研究,引导水能资源市场化配置和优化配置,浙江、贵州等省相继出台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这些地区经验;其次2003年水利部连续下发了两个文件,严格要求清除“四无”水电站事故隐患,引起各地重视、反思和采取措施,推进全国水能资源统一管理。

二是加快农村水电现代化建设。在对广东、湖南、浙江、四川、甘肃、新疆等省(区)农村水电生产现场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提高农村水电综合竞争能力为目标,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为动力,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管理方式来建设农村水电、管理农村水电,实现农村水电现代化的思路。2002年提出了《中国农村水电现代化管理示范模式》,2003年制订和颁发了《农村水电技术现代化指导意见》,在湖南郴州建立了农村水电现代化示范基地,规范农村水电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农村水电现代化。

三是加强水电职能机构建设。在全国省级农村水电管理机构基本建立的基础上,重点抓充实骨干,加强职能,同时落实重点地区市、县级职能和机构建设。

四是推进农村水电投资多元化改革。在加快农村水电国有资产战略重组的同时,总结推广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投入农村水电建设的经验,推进农村水电投资多元化。

五是规范农村水电市场。针对农村水电设计市场、建设市场、设备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积极推进设计招标和设备招标,落实农村水电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六是加强农村水电规范化建设和政策研究。组织制定修订农村水电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程和规范。除已颁发、出台的外,正在组织制定修订的尚有12项。《农村水电条例》(初稿)已提出,在组织修改后力争作为母法配套法规尽快出台。

七是开展职工培训,提高农村水电队伍素质。在全行业开展了变电站值班员技能竞赛,通过各省预赛和全国决赛,表彰了3名“全国技术能手”和7名“全国水利技术能手”,在全行业产生了很好的反响。组织完成了全国农村水电职工培训电子音像教材,为职工培训创造了条件。组织有关高等院校编写了系列《农村水电现代化技术培训教材》。

八是推进农村水电企业加强科学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以人本管理为中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基础工作和全员培训,狠抓“两票三制”的贯彻落实,突出解决生产现场脏乱差和不安全不文明的局面;积极推进减人增效,实行创业再就业,转岗不下岗,分流不失业;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更好为“三农”服务。

以上等等,开创了以水能资源统一管理为重点、以农村水电现代化建设为龙头的农村水电行业管理新局面。

(8)农村水电的国际影响显著提高。我国开发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解决国际上共同关心的能源、环境和消除贫困问题的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赞扬,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欧美发达国家都在积极推广中国发展小水电的经验。我们已为6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数千名小水电专家,向50多个国家出口了小水电设备。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140多个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组成的国际小水电网总部设在中国杭州。2000年联合国工发组织也在中国杭州成立了国际小水电中心,这是迄今为止联合国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第一个法律框架内的组织。2001年6月,国际小水电协调委员会在印度召开第7次年会,印度总统和印度总理分别致电祝贺。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国际小水电网管理机构,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局长程回洲当选主席,国际小水电中心主任童建栋当选总干事。经过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副部长陈雷、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章猛进、克鲁吉亚公共和国总统谢瓦尔拉泽(原)任名誉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原)任顾问。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成果,不仅为我国农村水电的发展,而且为扩大国际合作开辟了新的途径。

2.作用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对促进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作用。主要以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为例:

(1)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成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2000年,653个电气化县水电企业上缴的税金占这些县财政收入的8.8%。广东省33个山区电气化县农村水电企业上缴的税金占这些县财政收入的22%,最高的乳源县达到68%;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水电企业上缴的税金占州财政收入的30%。第三批建成的335个电气化县,从1995年到2000年,GDP由2345亿元增加到4778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5.3%,是全国的2倍;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1082元增加到1914元,同比年均增长速度8.1%,是全国年均增速5.4%的1.5倍。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成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2)促进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2000年,农村水电发电量相当于3000万t标准煤,减少排放7200万t二氧化碳和其他大量有害气体。开发农村水电大力实施以电代柴,使农村水电供电区约有2000万户居民使用电炊,减少了森林砍伐,每年节约木材约1亿多m3,改善了生态环境,初级电气化县的森林覆盖率15年平均增长了9.88个百分点,比全国高5.4个百分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电企业上缴的税金占全州财政收入的40%,替代林业成为支柱产业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促进了森工企业的转产,成为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措施。

(3)以电气化带动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通过电气化建设,第一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15年提高33个百分点;第二批10年提高21个百分点;第三批5年提高9个百分点。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基本上都是5年提高10个百分点,而全国从1985年到1999年14年提高了10.9个百分点。电气化县建设使这些地区的产业结构得到快速升级转换,并相应带来就业结构的变动。三批初级电气化县累计有2000多万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二、三产业的发展又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经济结构的升级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4)加快河流的综合治理,改善了农业和农村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发展。通过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治水办电相结合,初步治理了数千条中小河流,形成水库库容上千亿m3,增加灌溉面积2530万亩,解决了6425万人及4742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发展了以农村水电为龙头的山区水利,提高了防洪抗旱和水利为农业服务的能力。

(5)促进了旅游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贵州镇远县,通过电气化建设,形成了文化底蕴深厚的“道道堤水映明珠、处处侗寨星闪烁”的舞阳河风景区,每年游客数十万人,水电旅游成为支柱产业,全县旅游收入比建设电气化前增长13倍。九寨沟、黄龙寺、海螺沟、青城山、峨眉山、黄山、长白山、神农架等著名风景区,所在地都是农村水电电气化县,生产生活普遍使用农村水电能源,对进一步保护生态、改善环境、美化景区,促进生态旅游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6)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繁荣稳定和民族团结。第二批电气化县中的长白、爱晖、大新、呼玛、瑞丽、景洪、屏边、温宿、富蕴、博乐等10个边疆县,“八五”期间工农业总产值由21.4亿元上升到49.5亿元,财政收入由1.9亿元上升到3.5亿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710元上升到1103元,粮食产量由6.7亿kg上升到9.2亿kg。青海省1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全部在少数民族聚居区,通过电气化县建设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15年翻了三番。云南边境县在电气化建设中扩大对外开放,率先于全国电业实现农村水电走出国门向邻国送电,巩固了与邻国的友好睦邻关系,稳定了边防。

(7)促进了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已建成的初级电气化县,电视覆盖率超过90%,学龄儿童入学率普遍在95%以上,电化教学手段进入山乡中小学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在发展农村电气化事业中直接受益,用上了现代生产和生活设施,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质量,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更加拥护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事业。国家在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中采取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的方针,反映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人民的关怀和支持,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思想。

(8)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还为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造就了一大批建设与管理人才。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中,通过实践、培训、引进等多种措施,技术与管理干部队伍不断成长壮大。一批优秀的技术、管理骨干走上了当地业务领导岗位,有的还担任了市、县领导。

[经验与作法]

(1)有历届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英明决策。早在1935年毛泽东同志率领中国工农红军离开江西中央苏区时,就曾握着一位当地老表的手深情地说,等全国解放了,给你们一家家送来“小太阳”。1960年毛泽东同志视察浙江金华双龙小水电,高度赞扬金华人民自己制造小水电机组发电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指出发展水力发电大有可为。早在1942年刘邓大军就在河北涉县兴建了赤岸水电站,成为我党最早兴办的小水电。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四川听取了允许地方自建、自管、自用小水电,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汇报后,发表了“中央、国务院给个政策,群众、国家都得利。这就是搞活,就是解放思想”的著名讲话,倡议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北。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李鹏同志多次强调小水电必须要有自己的电网、供电区,没有自己的电网是发展不起来的,要坚持自建、自管、自营。进入新世记江泽民、朱镕基、胡锦涛、温家宝同志作出了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为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三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掀起了我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三次高潮,推动农村水电事业形成了两个历史阶段和进入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崭新发展阶段。

(2)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方向,为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服务。农村水电是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的一大资源优势,是贫困地区农民的伟大创举。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把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生产力优势,符合贫困地区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符合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了山区人民改变自身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脱贫致富的迫切愿望,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虽然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阻力,但却几十年长盛不衰,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和广泛参与,这是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的生命源泉。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与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的农业、农村、农民血肉相连、息息相关,时刻也没有、也不能脱离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这个根基。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方向不动摇,在发展经济、保护生态的基础上,促进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3)紧密结合国情,遵循客观规律。对有效解决广大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的用电问题,历来有不同的认识。必须紧密结合国情,遵循客观规律。针对我国广大农村人口分布在广阔的老少边穷山区,负荷小而分散,而当地具有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的实际,从尊重国情、尊重生产力发展规律出发,坚持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实行农民办电、水利办电、地方办电,充分发挥国家、地方、群众多个积极性,开发星罗棋布的农村水电资源,实行就地发电,就地供电,自发、自供、自用和谁建、谁管、谁所有等政策、措施和办法,既解决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力,又形成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打破了一家办电的垄断局面,使农村水电在长期恶劣的电力交换、交易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解决了中国广大山区能源、环境、消除贫困的“一个大问题”,造就了中国小水电高耸于世界之林中的“一项大事业”

(4)坚持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相结合。50多年来,农村水电累计使6亿无电人口用上了电,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有了水电的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村水电建设已成为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农村水电建设使数千条中小河流得到治理开发,提高了防洪能力。农村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减少了大气污染,解决了千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减少了森林砍伐,巩固了一些地区的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建设成果,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坚持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相结合,是农村水电的生命线和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5)坚持市场经济发展方向,不断改革农村水电体制和机制。 发展是主题,改革是动力。为了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水电的改革发展,针对农村水电行业的实际,水利部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推进农村水电体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为促进农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筑了新的运作平台,创建了新的运作机制,提供了新的体制保障。为打破电力垄断体制,坚持独立配电公司方向,参加电力工业配电端的体制改革,取得了时间与空间,增强了实力和活力。是对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重要实践。农村水电事业在解放、促进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中获得不断巩固发展壮大。农村水电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在国家主导、扶持下和国有资本引导下,区分不同情况,走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集团化的道路,运用好股份制这一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科学合理充分有效开发和运营,推动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方向。

(6)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辟农村水电发展新领域。创新是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农村水电在夹缝中生存,在发展中不断探索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不断实现政策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中求得新发展,开创新领域。

首先,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发展时刻也没有离开党和国家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引。每一项方针政策的出台,都是建立在党领导下的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群众的创造基础之上,都是对地方、群众实践经验的总结、概括和提高,都是冲破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而实行改革的产物。

其次,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发展,从上个世纪60年代的“一平二调”,70年代的“大电到小电倒”,80年代的所谓“联营”、“代管”,以及90年代的“代管、上划”、“虚设产权控股”“超低价收购”,无一不是依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鼓励、支持和指引,通过反对垄断、克服困难、接受磨练,实行体制创新、寻求体制保障,而走出困境,并实现新的突破,迈上一个个新的台阶的。

笫三,正是在政策创新和体制创新的保障与推动下,农村水电通过有效实施行业管理、强化企业管理,实行改革、改造、改组与加强管理的结合,实行管理创新,方才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为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第四,总结回顾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5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的指引、支持,以及改革开放营造的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促进发展的大环境之外,还有极为重要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重要的一条,就是无时不在和不可或缺的人才开发,科技创新。小水电、大事业,小水电不小、“五脏俱全”,关系人口、资源、环境和农业、水利、能源、生态,涉及水文、水工、机械、电气和规划、设计、开发、生产、输送、使用,以及设备、材料、技术、工艺、硬件、软件和地方、农村、中型、小型、微型等多个领域和诸多方面,但又确实由于其具有点多、量大、面广的“小”的特点,在人才开发和科技创新上,有条件不一、需求各异的多课题,有易于少量投入试点启动的好机制,有适于灵活施展创新活动的大舞台,有利于开拓遍布山乡的处女地、新市场。事实表明,正是这样的农村水电,在前沿、尖端上带实施科技创新,创造了许多个“科技之最”,绽放出广阔天地绚丽多彩的科技之花。

新时期按照中央治水方针和水利部治水新思路,实施科技、体制、管理和政策创新,农村水电开辟了小水电代燃料这一新领域,肩负起巩固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的新使命。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辟农村水电发展新领域,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结合的文明发展道路,必将为中西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在实现物质、政治、精神、生态文明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7)中国农村水电具有与时俱进的强大生命力。综上所述,50多年来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英明决策是农村水电发展的根本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拥护与参与是农村水电发展的生命源泉,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是农村水电发展的生养根基,尊重国情、遵循规律、坚持“结合”是农村水电发展的认识基础和生命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和开拓创新是农村水电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活力源泉。农村水电是贫困地区农民的伟大创举,是改革的先行,是开放的先锋,是科技进步的摇篮,是政策创新的头羊。农村水电启示人们要以不畏艰险的创新意识与勇气去克服困难,要以开拓进取的创新眼光与态度去奋发工作,要以坚韧不拔的创新意志与信念去探索追求。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事在人为。国际社会评价中国农村水电、小水电是媲美“三峡”的中国伟大工程。中国农村水电具有与时俱进的强大生命力。

[问题与困难]

(1)法制建设薄弱,干扰、阻碍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我国保障农村水电及电气化顺利发展的法制建设还很薄弱。由于法制建设薄弱,符合国情和改革发展趋势的体制、政策不易稳定,难以协调、规范相关方面不同认识和行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常受到不应有的干扰、阻碍。由于法制建设薄弱,突出表现在1998年下半年以来有法不依、有法当无法的现象十分严重。国家电力公司违背《电力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和清洁能源发电”、“国家提倡农村开发水能资源,建设中、小型水电站,促进农村电气化”等规定,借农村电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营造和扩大电力垄断,代管、上划、虚设产权控股农村水电资产,上划农村水电电网,上收供电区,打击小水电,侵占农民、地方和其他社会投资者资产和合法权益,影响地方财税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打击农村社会生产力,使我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遭受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直到现在仍有一些地方的行业基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工作、队伍混乱,影响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顺利发展和社会稳定。

美国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把建设农村电气化作为解决经济危机引发的大萧条的重要措施,1936年颁布《农村电气化法》,成立联邦政府的农电管理机构──农村电气化管理局,普遍建立农村电气化合作社,开发电源,建设电网,不断加大投入和开辟投资来源;60年代,美国农村基本实现了电气化,但直到现在仍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保持和完善原来的管理机构、管理体制和投资渠道,各个农电合作社仍在继续开发新电源,完善供电网络,不断提高电气化水平。我们与之相比,差距很大。这种状况极不适应党和国家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中之重,要求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启动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要求。

(2)电力工业中的垄断经营尚未打破,完善的区域电力市场尚未建立。 当前在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区域和省级电网企业资产界定原则尚未确定,作为区域电网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省级电网公司尚未建立,区域电力市场运行处于试点,主辅分开尚未到位,输配分开远未进行,完善的区域电力市场远未建立,厂网分开后的输配合一的电网垄断体制尚未打破,产生于垄断体制基础上的利益驱动机制和习惯思维仍在发挥作用。“代管、上划、虚设产权控股”造成的后果尚未清理纠正,联网中农村水电得不到公平待遇的问题继续存在,电力垄断体制仍在阻碍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有效发挥政府在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主导作用,防止以电力供应紧张为由“不想改、不愿改”的倾向,抓住当前电力大发展的有利时期,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特别是尽快改变输配分开改革严重滞后的局面,打破输配合一的垄断体制,促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是直接关系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3)国家电力垄断行业所属“三产”、“多经”企业实施违规操作,造成农村水电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电力垄断行业所属“三产”、“多经”企业违反国办发[2000]69号文件规定,违背法律法规程序,超低价收购农村水电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转移和流失到名为国企实为“大集体”利益集团和私人手中,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与地方财政收益受到侵害,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投入产权与农村电网改造投入债权遭至悬空。这种介入政府权力的利益集团对公权的侵犯和垄断,表现得十分突出和严重。虽然三部委国资改革[2003]37号文件下发后,此类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但已造成的恶果远未纠正。影响所及,目前在国有农村水电企业改制、减持国有股时,实施不规范操作和国有产权“100%退出”的问题仍时有发生,造成属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农村水电,国有资产不断转移、流失,国有资本引导作用难以发挥和由于缺失而不能发挥,直接影响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实施。

(4)国家尚未建立有效保护和促进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温室气体排放已严重威胁地球气候安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首要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002年朱镕基总理在南非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向全世界郑重宣布我国政府核准了《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2年全球工业化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个百分点。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仅次于美国,排在世界第2位。最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报告指出,位于亚洲上空14km处3km厚的棕色云层导致东南亚地区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和疾病,给全球环境也造成严重威胁。农民做饭、取暖烧柴是造成亚洲棕云的主要原因。小水电与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一起,是国际上公认的可再生清洁、绿色能源,根据《京都议定书》和南非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国际首脑会议精神,世界中等以上发达国家已普遍实行清洁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和绿色能源证书制度。

小水电不改变河流水质、水量,不产生温室气体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我国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解决1亿农村居民做饭、取暖烧柴问题,可以减轻亚洲棕云造成的危害。发展农村水电有利于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同时它属于天然资源,可年复一年永续使用,符合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方向。但是,农村水电作为我国最主要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目前它在全国发电总量中的份额仅占5.5%,这是我国整个可再生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的比重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直接原因。当前我国社会对化石燃料发电产生温室气体排放,所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和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认识远远不足,对小水电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尚存在一定偏见,持有“发展-污染-防污染-再发展-再污染”难以避免的传统发展观的市场还很大,甚至一些技术和经济专家的认识也有偏颇。令人关注的是,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刚性制约温室气体和污染排放、有效保护和促进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5)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电管理职能被削弱,出现“跑马圈水”无序开发水能资源,造成危害。1998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地方违背《电力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推行“电、水分开”,严重削弱、甚至取消法律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水电的依法行政和行使行业管理的职能,导致出现“跑马圈水”无序开发水能资源,形成“四无”(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监管)水电工程,造成危害:有的违反流域规划和水能开发规划,浪费、破坏资源;有的违法违规施工,滥采砂石,任意弃渣,侵占行洪河道,改道河流,严重威胁防洪安全;有的工程结构不合理,施工质量差,伪劣设备产品投入安装使用,留下严重隐患。已造成多起特大、重大事故,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能是水量作功的结果,水能资源是水资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兴办水电企业要进行水能资源论证,实行水能开发许可制度和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国有水能资源使用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依据《水法》、《电力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水电职能机构建设,实行水能资源统一管理势在必行,急需解决。

(6)农村水电开发程度低,农村水电供电区人均用电水平也低。目前我国农村水电开发程度仅为20%,比全国水电开发程度低x个百分点,仅相当于世界上水能资源比较丰富、开发程度最低国家的2/5,大量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在白白流失浪费。目前全国农村水电供电区人均年用电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3/5,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x%,不到2000年美国人均年用电量xxxxxkW时的x%、日本xxxxxkW时的x%、韩国xxxxkW时的x%、越南xxxxkW时的x%。全国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还有1500多万人没有用上电。

此外,国有资本投入额度、力度尚需加大;“要、分、了”的投入机制尚需彻底改革;资产分散、企业规模小、经营粗放的状况尚需从根本上改变;在股份合作制、股份制、集团化改革中尚需妥善处理好省、市(地、州)、县之间产权权益关系,等等,以利推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展望]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农村水电作为要重点加强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同时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能资源管理提出新要求,农村水电和水能资源管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1)全球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把生态问题作为制定政策方针的重要依据。京都议定书,就是要控制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矿石燃料燃烧发电大量排放二氧化碳,使气温不断升高,威胁全球气候安全。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二氧化碳的排量仅次于美国,如何调整能源结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是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也是我国面临的巨大挑战。这个背景为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

(2)政府加强资源管理。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强调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能资源和农村水电资源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将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的重视。

(3)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农村水电。新时期,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水电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4)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改革不断加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要打破两个垄断:一个是行业垄断,一个是区域垄断,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行厂网分开,竟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最终形成多个独立发电公司,多个独立输电公司,多个独立配电公司,在市场上公平竞争。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又颁发了电价改革方案,明确了电价形成的新机制,电价改革的目标是将电价划分为发电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电价和配电电价由政府制定,销售电价与发电电价联动。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电价机制逐渐形成,必将有力地促进水能资源的加快开发,促进农村水电事业的发展。

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水电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目标,寄托了深切的希望,农村水电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农村水电任重道远。要求我们勤奋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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