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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传统文化

一、经济转轨时期道德滑坡的经济诠释与文化反思

当今中国,正处于一个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刚刚跨入市场的社会主义中国,在冲破若干传统束缚,“摸着石头”走过第一段不平坦的河道后,又面对着新的困惑:在长期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力的低下与道德的稳定同存;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勃勃的经济活力却与道德滑坡共生。伴随经济的较快发展,非道德行为和现象日益增多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一是拜金主义滋长。一切行为均基于货币的衡量,一切向钱看,“非利勿视、非利勿听、非利勿为”,最终酿造出一种滋生厚颜无耻且不择手段的逐利行为的致富思维。二是躲避崇高流行。在不少人那里,媚俗成为一种时尚,他们躲避崇高就如同躲避瘟疫,精神生活平庸化,丧失了对美好信念和理想的起码追求,而以无信仰为荣。三是看客心态蔓延。少惹是非、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成为许多人的生活信条,处世冷漠、见死不救的现象屡见不鲜。面对残害群众的暴力,逃避者有之,沉默者有之,旁观者有之,身强力壮的男人们也多如沉默的羔羊。四是不吃亏箴言传流。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不贪污白不贪污、不受贿白不受贿、不坑人白不坑人、不骗人白不骗人等等不吃亏箴言,为相当多的逐利者所津津乐道和奉行。五是假冒伪劣泛滥。受不劳而获、少劳多获这种“精明”意识的驱使,假冒伪劣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六是腐败行为衍生。一些人在权钱交易中陷入了越来越深的腐败的泥沼。等等。

探究这种令人忧虑的道德危机的由来,经济转轨时期道德——利益关联松动的经济学诠释,为越来越多的经济工作者耳熟能详。这种诠释便是,相对于传统社会道德行为的高回报(即传统社会实行“德——位”挂钩原则,把道德作为获取权位的必备条件,通过位置权利这一中介,实现道德与利益的高度结合),经济转轨时期,由于在传统社会实行的位置权利竞争规则仍然有效的情况下,又引进了市场竞争规则,那些在过去受单一位置权利竞争规则限制无法登上社会高位、获取相应利益的人,借助市场竞争手段便可能进入社会上层,获取相应利益。这样,在联结社会高位和高利的通道上,除道德以外便增加了一条新的通道,从而大大弱化了道德的获“位”与获“利”功能,使道德回报大大下降。

在上述经济学诠释中,道德滑坡似乎成为市场化的必然。于是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道德滑坡的单一经济学诠释,把人们导入了“要经济增长,还是要道德稳定”的两难选择的困境。以致使人们忽略了这样一个常理:当人人都在疯狂追逐个人私利而不考虑他人利益时,则人人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正如人人都争挤一辆公共汽车而拒不排队,则人人都可能付出被挤伤的代价;人人都盲目抢购商品以求手中货币保值,则人人都可能受到货币更加贬值之害;人人都想通过制造、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达到少做事甚至不做事而多捞钱的目的,则人人都可能因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而付出惨重的经济代价;人人都怕惹是非,明哲保身,则人人都将受到强盗更加横行的伤害。严峻的现实很快作出了深刻的演绎:道德滑坡不仅不可能换来经济的真正的繁荣,相反当经济在市场化初期因“个人主义的游戏规则”把空泛的“集体”传导给实实在在的个人,激活了个体活性而获得短暂增长之后,很快便受到道德滑坡的严重制约。这种演绎在我们周围是如此明显,以至并不需要多么敏锐的心灵就能感受到。而其深刻意蕴的揭示,显然有待我们突破以往单一的经济学诠释,进行多学科、深层次的探究。对于这种探究,日本等东亚国家经济振兴的文化效应,确能给我们以一定的启示。

在近代历史上,中国和日本锁闭的门户几乎是在同一时刻为西方列强的炮舰撞开的。然而门户洞开之后的一个半世纪里,当中国还在现代化的路途中摸索行进之时,日本已乘势一举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日本当代史学家森岛通夫在其所著的《日本为什么“成功”》一书中,从日本民族精神这一视角考察了日本成功的奥秘,得出了一个颇有创见的结论:日本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说可以归之为高扬本国的文化传统——日本的儒教精神。从实践来看,日本富有特色的企业管理的成功,便是一个突出的例证。日本在管理工作中,不仅吸收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而且吸纳本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儒家文化。许多企业家把儒家思想如以人为本、任人唯贤、贵在人和、敬天爱人等,作为企业的经营信条。被称为日本实业界一代霸主的著名企业家涩泽荣一,在其《论语加算盘》的著作中,总结自己成功的经营之道,就是一手拿算盘,一手拿孔子的《论语》。既讲精打细算的赚钱之术,也讲儒家的忠恕之道,二者相互补充,大大促进了事业发展。[1]继日本之后香港、台湾、新加坡、韩国的崛起,从文化的角度来考察,一个共同的特点仍然是善于把当代西方科学管理与东方文化相结合,从而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经营思想和管理模式。

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当今中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进程中,许多陈腐的观点、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受到冲击后,出现了一切向钱看、不择手段赚钱、不正当竞争、权钱交易、贪污腐败、损人利已、虚假广告、伪劣商品等等,所有这些是不是发展市场经济难以避免的现象?发展市场经济是不是一定要以牺牲道德为代价?上述东亚国家经济振兴的文化效应,无疑作出了最好的回答。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不能以道德沦丧为代价,相反必须以道德完善为前提,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着优秀的传统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的思维方式在基本破除了古代的唯伦理(道德)思维,匡正了“五四”以后、改革开放以前的唯政治思维(“左”就是唯政治思维的典型表现)之后,一种假市场经济建设之名,蔑视文化,蔑视人们正当的精神追求,企图物化一切的唯经济(金钱)思维逐步发展起来,并进一步蔓延,造成道德滑坡,严重削弱了我国经济发展曾一度具有的强劲势头。上述对道德滑坡突破单一经济学诠释的文化探究,显然提出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文化缺位的补偿需求。

作为一个民族,它的成长要靠民族文化的滋养,这是为中外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所明证的。尽管英、法、德、美、日诸国在推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方面是共同的,但是这些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具体进程和方式,都尽可能地保持了自己民族文化的特色,都以本民族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作为强有力的精神杠杆,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了民族文化的自我认同。中国作为一个文化根基异常深厚、哲学慧根十分发达的泱泱古国,其历史上民族文化认同心理较之其他民族更不逊色。自强不息的刚健精神,崇尚气节的爱国精神,不畏强暴的抗争精神,经世致用的求实精神,“民贵君轻”的民本精神,物物相依的集体精神,人定胜天的能动精神,“知行合一”的实践精神,生生不息的变革精神,洁身自好的廉洁精神以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抱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某为孺子牛”的浩然正气,兼容宽厚、世界大同的豁达胸怀,砥砺品学、上下求索的民族求知风尚等等,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这些宝贵精神财富,千百年来铸就了中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着无数中华儿女为民族的振兴创功立业。正是以这些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蕴引入马克思主义精髓,才使诞生于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华大地生根、开花、结果,产生出一个世界巨人毛泽东,创造出一个社会主义新中国。今天的中国,是历史上中国的一个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折关头,要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同样需要以民族文化传统为依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呼唤着优秀的传统文化。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及主体“道德人”的塑造,呼唤着优秀的传统文化。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经济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公有制企业为市场主体,实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从而对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这便是兼顾效率与公正,实行合理的利益原则。

效率与公正,孰先孰后?是经济学家和政治、伦理学家一度论战不休的问题。经济学家主张强调效率而暂时牺牲公正(或称较低层次的公正),认为只有拉开利益分配中的差距,才有可能激发经济活力与竞争意识。政治学家、伦理学家则更主张公正,担心过于强调效率,会牺牲社会公德。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最终选择了前者——只有将发展强大的生产力,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放在首位,社会主义的中国才能在世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2]不可否认,这种选择曾一度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度增长。而不可回避的是,这种选择由于一度忽视了对公正的兼顾,当功利目的成为人们行为的主要动因时,道德滑坡便成为阻碍经济再上新台阶的严重制约。显然,处理好效率与公正的关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正的原则,摆正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根本发展的重要保证。而能否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道德人”的塑造紧密相关。

就一般市场经济而言,作为“经济人”,以其经济行为受自身利益驱动、遵循“少投入、多产出”的效率原则、充满竞争和风险意识、遵守国家法规等特征,便具备了市场主体的基本条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兼顾效率与公正的特殊性需求,决定了追求单一经济利益目标的“经济人”已不具备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必须是兼有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目标的“道德人”。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道德人”的塑造,除了赋予其追求经济实利的经济职能外,显然还需要解决人生的终极意义、恒久的价值关怀和道德上的安身立命之本。这就呼唤着对爱国、敬业、重义、求实、民本等等中国几千年积淀的优秀文化传统的弘扬。具体在当前的经济活动中,便是呼唤着四个方面的精神转变:一是把贪欲财富的物质冲动、单纯谋利的经济动机,转变为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成就感,使全民族的经济行为有一个更高尚的动机;二是把庸俗化的重商主义转变为一种实业精神;三是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观念,转变为一种互利互惠观念;四是把安逸、享乐意识,转变为一种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价值和生活意义的意识。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求利行为的规范,呼唤着优秀的传统文化。

以市场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的市场经济,其最大的特点,是以最小的投入追求最大的产出。它的外在标志就是对利益的追逐,离开了利益这个杠杆,市场经济的秩序便难以建立。而在市场经济关系中,人们要阻止商品经济观念——商品等价交换观念的泛化,是相当困难的。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约束机制”来约束利益主体的求利行为,权力进入市场势必生成腐败,肉体进入市场便会出现“人类最古老的职业”卖淫,最终导致经济乃至社会秩序的混乱。显然,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客观上提出了对规范利益主体求利行为的迫切需求。

纵观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求利者的求利行为,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白色”求利行为。即在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项政策指引下,依靠科技、信息优势,发挥经营管理才能,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取经济利益。二类是“灰色”求利行为。即不通过从事直接或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而依靠某种特殊机巧获取经济实利。一如经济活动中的回扣;二如妙股;三如食利,即获取巨额存款利息;四如利用价格双轨制形成的国家计划价与市场调节价的落差获利。三类是“黑色”求利行为。即非法获利。一如偷税漏税,二如放高利贷,三如生产伪劣产品,四如非法经营,五如贪污、受贿、抢劫、聚赌、走私、诈骗等等。[3]

“白灰黑”三色行为,勾勒了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求利者求利过程中行为选择取向的大致景象。其中“白色”行为理所当然是社会提倡的“规范行为”,它的普遍化,必将促进经济的发展。“黑色行为毫无疑问是一种非规范行为,其中最严重的已成为犯罪行为,长期来为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典章、制度所约束。而作为经济转轨时期一种特殊现象的“灰色”求利行为,它既不违反国家法律,不是惩治对象,又不像白色行为那样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而是“轻轻松松”地靠某种特殊形式在经济领域“走钢丝”、“打擦边球”获利。这种在计划体制下被视为异端的行为,在经济转轨时期由于市场体制为经济行为与求利方式拓展了前所未有的广阔领域而获得“合法”地位。值得注意的是,灰色行为的出现,在社会生活中已经产生了部分“灰色效应”(如经济活动中的“回扣”很多已经表现为赤裸裸的贿赂),成为“投机取巧”、“善于钻营”的代名词。同时由于它不受国家法律约束,更成为道德沦丧、社会失衡的重要病源。如何将其规范为一种只是对白色行为创新而不向黑色行为演进的状态,显然是经济转轨时期利益主体求利行为得以规范的关键,它有待于法律之外的一种理性约束的作用,这便是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道德、时尚、习惯等内在约束机制的作用。而这种内在约束机制的建立,离开了义、德、仁、信等中国几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底蕴,无异于空中造楼。

不仅如此,以中国几千年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构建完善的“内在约束”,还是确保那些写在纸面上的、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典章、制度等“外在约束”对“黑色”求利行为发生充分约束作用的需要。因为法律等“外在约束”,不过是道德等“内在约束”的外在表现,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作内核,“外在约束”的建立便失去了根据。最明了不过的例子是,交易双方之所以要把交易用合同固定下来,是因为双方都有“讲信用”的内在需要。这是其一。其二,“外在约束”的效果有赖于“内在约束”的维护。人们常常抱怨尽管今天的各种法规不少,可有的人就是不遵守,或大打折扣地“遵守”。这很大程度上就是缘于“内在约束”的缺位。问题的关键在于,即使制定了一整套无可挑剔的外在约束规则,如果人们的“内在约束”根本就不存在,或与之相左,外在约束规则也多半只能流于形式,或遭冷遇,或被扭曲执行。

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求利行为的规范,从多个角度都体现出对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客观需要。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呼唤着优秀的传统文化。

持续发展,是现代经济社会追求的目标。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社会主义中国,走持续发展之路,毫无疑问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根本。因此,贯穿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经济精神,除了要有经济行为合理的高尚动机,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和经济交往中的至高信誉外,还必须有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意识。这正好谋合了儒家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宇宙理论和伦理观念。

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顺应而不是违背自然规律。“唯天地,万物父母”;“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四时有明法”,“万物有成理”。当然,现代文明的推进,不可避免地要突破天人之际的原始平衡,这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由此导向人与自然的相互对抗。人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反复证明,单纯以人类为中心,无视自然规律,把征服、改造、攫取作为对待自然的一贯行为准则,必然导致生态恶化、能源短缺,最终威胁人类的生存。因此,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把人类当作宇宙整体中的一员,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保持适当的和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儒家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传统观念,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宇宙伦理基础,并可以转化为一种实用的行为准则。在这一准则指导下,变只把自然当成劳动对象、资源对象的意识为人与环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势必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加速文化网络的“内生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以上分析充分表明,继承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从这种意义出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值得指出的是,它不是一种简单的捏合关系。如果把文化因素孤立化、抽象化的话,那么,经济的发展可以归因于文化因素,而经济的不发展也同样可以归罪于文化因素。这主要因为,文化作为一种观念系统,必然有隐于其内并统摄其构架的相对稳定的基本精神,这便是传统的良莠并存,而且二者往往交织在一起,泾渭难分。如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之一的崇德尚义,在中华民族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于人们道德的自觉形成,不断超越物欲的羁绊,提高精神境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今天,它所提倡的取予有度、生财有道、用财有制以及各种职业都必须严守其职业道德的思想,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然而,这种崇德尚义的文化传统,在经济生活的运动过程中也有其严重的缺陷。它强调经济的道德价值而轻视其功利价值,使经济的运行始终服从于伦理的要求而失去竞争的活力。

正是这种文化范畴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确切地说,正是传统文化优长与缺憾相互掺杂、虽易解而难分的构架,使得构织于传统文化网络中的优秀成分,即优秀的传统文化,或曰传统文化的精华,不可能游离于文化网络本体而单独对经济发生促动作用。而且作为一种从“农业——宗法”社会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伦理型文化,其对现代经济的促动成分,更在网络的深层,是一种靠近“根底”的东西,很难把它简单地拿到现实层面上来。相反与小农意识紧密相连的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成分,却往往无可遏制地升腾到现实层面对现代经济产生着强大的制约。最典型的如孔子的“有家有国者,不患寡而患不安,不患贫而患不均”,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等这些与小农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平均主义思想和安定和平意识,由于导致了人们开拓精神与竞争意识的缺乏,以及对竞争所产生的“不均”或“不安”的恐惧,从而形成一种巨大的惯性与惰性,成为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处于文化深层的阻力。

至此不难得出结论,构织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中国传统文化网络中的优秀成分即优秀传统文化,要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显然需要有一个从“根底”上升到现实层面上来的过程,这便是文化网络的“内生化”过程。具体而言,就是立足于打破传统文化的小农经济约束,以市场经济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去触及和更新传统文化网络的作用机制,重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文化新网络,并使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本身也成为文化新网络的内在组成部分。在这一“内生化”过程中,传统文化网络对市场经济制度体系便产生出双重效应。[4]一方面,已经丧失了时代意义的、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诸要素,将逐渐被剥离、淡化,直至被淘汰出文化网络的作用机制;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和合理内核,逐步从“根底”上升到现实层面,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合理文化成分发生互动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在这一“内生化”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也将促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新网络的构建。一方面,加速对与小农经济紧密联系的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成分的淘汰;另一方面,实现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正是这种“内生化”过程的不断演进,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位结合,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

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以及制度变迁的特殊性,决定了上述“内生化”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且有赖于政府所创造的有效的正式制度的保障。加速这一“内生化”进程,充分实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注:

[1]参考张今声、张悦《儒家文化与现代科学管理》,《社会科学辑刊》1996年第4期。

[2][3]参考周良沱《“白灰黑”:求利行为与犯罪控制》,《新时期公安工作理论与实践论文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4]参考蔺子荣、王益民《中国传统文化与东方伦理型市场经济》,《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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